安防人上中安网!

关注我们  

安防网 >> 资讯频道 >> 行业新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广东省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3-08-14 09:58:23 来源:CPS中安网 责任编辑: sillyna 收藏本文
为全面推进我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优化加工贸易区域布局


  (一)加快东莞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建设。


  14.落实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建设目标。督促东莞市落实《关于在苏州、东莞开展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商产发〔2010〕461号)各项要求,到2015年率先实现加工贸易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辐射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显着增强的总体试点目标。其中,2013-2015年加工贸易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2%和15%,内销额年均增长15%,企业新增研发机构(含内设机构)1000个、境内外注册商标1500个。指导东莞市加强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经验总结并向全省推广。(省外经贸厅,东莞市人民政府)


  15.支持东莞市开展试点工作。指导东莞市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支持东莞市落实和完善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1+10”政策体系,建立“转型升级支援服务中心”,吸引研发、设计、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企业进驻,通过“政府、大麦客、商协会及企业四位一体”合作帮助企业创品牌、拓内销。协调推进虎门港物流、东莞物流信息化及东莞现代会展中心等国家和省级现代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支持东莞市推进行政审批、商事登记、电子政务改革。(省外经贸厅、编办,东莞市人民政府)


  16.推进东莞市加快梯度转移,提升产业层次。支持东莞市完善重大项目招商引资“1+5”政策体系,加快东莞市与东西北地区共建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着力建设东莞(惠州)、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推动东莞市相关产业梯度有序转移。督促东莞市着重抓好关停企业原址“三旧”改造,整合资源,腾出空间,加快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产业。(省外经贸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进珠三角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17.完善推进重点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工作机制。按照“分类指导、有序推进、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要求,制订实施对重点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进行督导的工作方案,加强对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等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重点市的工作指导和支持。推动重点市建立区域间联合招商模式,建设重大产业合作载体。(省外经贸厅,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人民政府)


  18.推动企业以“走出去”方式拓展发展空间。珠三角地区各市要组织家电、纺织服装、建材、轻工、电子信息等优势加工贸易企业“走出去”,建立境外生产加工基地。支持企业通过购买、租赁、获得授权等方式取得国际品牌(商标),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降低营销成本。建立促进加工贸易企业跨国经营成长激励机制,对建立境外生产加工基地、销售网络且成效明显的企业予以扶持。(省外经贸厅、工商局,珠三角地区各市人民政府)


  (三)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加快向东西北地区转移。


  19.推动企业外发加工将生产制造环节先行转移。支持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完善外发加工集中审批模式,推广以经营企业为主要责任对象的管理制度。减轻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资金周转压力,对高资信的海关监管B类及以上企业办理跨省外发加工业务的,允许其以海关认可的多种形式进行担保。到2015年,形成珠三角总部基地与东西北制造基地合理配套、优势互补的协调发展格局。(省外经贸厅,海关广东分署)


  20.引导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企业加快梯度转移。督促珠三角地区产业转出市制订工作方案,推动珠三角地区劳动和资源密集型加工贸易企业加快向东西北地区梯度有序转移。督促东西北地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各类功能园区为主要载体,积极承接加工贸易企业转移,形成上下游相互配套、专业化分工合作的产业链。(省外经贸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21.建立健全促进加工贸易企业转移的区域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推进珠江三角洲产业向山区及东西两翼转移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指导珠三角与东西北地区的合作双方建立和完善政府联系沟通工作机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每年组织3-5场适合各地特点的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对接交流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外经贸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载体建设


  (一)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


  22.引导加工贸易企业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研究制订引导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带动配套能力强的加工贸易企业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的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保税物流和研发、检测维修等保税服务业务。(省外经贸厅,海关广东分署)


  23.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化整合和功能拓展。制订和实施我省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的实施方案,推进各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规划和建设,推动已申报项目尽快获批,督促已获批建设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按时通过验收并产生效益。完善省政府统筹协调机制,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等园区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融合发展。(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深圳、珠海检验检疫局)


  (二)强化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功能作用。


  24.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向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集聚。指导珠三角地区有关市制订加工贸易项目转移原则及标准。根据东西北地区各市明确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集聚方向,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加快向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集聚发展。组织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通过粤港经济贸易技术合作交流会等大型经贸活动开展产业链招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外经贸厅)


  25.提升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承接加工贸易企业转移的配套能力。指导推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配套规划,提高承接加工贸易项目转移的水平和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示范性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申请设立货物出入境口岸,加强口岸监管设施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外经贸厅)


  (三)充分利用省重大平台和各类功能园区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26.发挥省重大平台的载体作用。推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中新(广州)知识城、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东莞台湾高科技园等平台利用区位和政策优势,大力吸引世界知名企业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财务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服务。引导上述平台重点引进科技含量、附加值、产业关联度高和带动能力强的高端加工贸易项目。(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台办,海关广东分署)


  27.发挥各类功能园区载体作用。指导各类功能园区梳理汇总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加工贸易企业逐步入园集聚发展。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综合型示范基地建设,鼓励以各类功能园区为载体带动建设一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想第一时间了解安防行业的重磅新闻吗?请立即关注中安网官方微信(微信号:cpscomcn)——安防行业第一人气微信,万千精彩,千万不要错过!!!

中安网官方微信

提示:试试"← →"实现快速翻页

网友评论

共有0条评论  点击查看全部>>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无关。

24小时阅读排行

本周阅读排行

订阅邮件
安防速递

每天三个要闻,知晓行业关键

E 周 刊

一周事,一朝知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