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城市道路监控系统采购招标(云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普洱市思茅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有关管理机关委托,对交警城市道路监控系统监控中心设备(中心机房工程)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有相应供货及具备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有关招标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SMQ2008-8。
二、名称及数量:
交警城市监控系统监控中心设备项目
1、 29”彩色监视器12台
2、 DLP大屏幕系统(60”×4 2行×2列)及相关配套设备1套
3、 工作站电脑6台
4、 电视墙架
5、 操作台6套
6、 LED显示系统
7、 UPS备用电源
8、 其它相关配套设备、安装线材及布线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参加我中心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⑴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要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类似的项目业绩的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所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4)省外公司必须在云南省内设有办事处或合作伙伴。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索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于2008年6月10日至2008年6月11日(法定工作日)在普洱市思茅区政府采购中心(普洱市思茅区边城西路19号)发售,每份150元(邮购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及谈判投标文件报送地点
2008年6月17日14:40必须将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报送到普洱市思茅区政府采购中心(普洱市思茅区边城西路19号),逾期拒收。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在法定时间内的变更和对参加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以获取最新信息。
七、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组织:普洱市思茅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879-2149312(传真)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边城西路19号普洱市思茅区财政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普洱边城支行
帐 号:24-080201040003490
户名:普洱市思茅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付款方式:分期付款,验收合格后付60%,其余于2009年-2010年每年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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