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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力,罚单落地!

2020-12-01 09:18:23 来源:CPS中安网 作者:曾苑兰 责任编辑: lxy 收藏本文
摘要:罚单落地,接下来在资本市场东方网力该作何选择?

    【CPS中安网 cps.com.cn】 11月30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力)董事会发布公告称,2020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年4月15日,东方网力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刘光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半年已过,《行政处罚决定书》终于落地!

《行政处罚决定书》透露,经证监会查明,东方网力存在两项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2017年4月至2019 年3月,东方网力为北京维斯可尔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维斯可尔)等 5 家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为北京市警视达机电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警视达)等 4 家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东方网力这些对外担保事项在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发生额分别为4.5亿元、7.41亿元和2.27亿元,分别占东方网力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和 2019 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24%、18.53%和 29.83%。

达到 2014 年、2018 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重大交易标准,构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八项和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重大事件”。

东方网力未按规定在 2017 年年报、2018 年年报及2019 年中期报告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2017年4月21日,东方网力签署《平安财富*铂金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东方网力作为劣后级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预计为 6,300 万元。

同日,东方网力与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深圳)签署《回购协议》,约定东方网力有义务按照国安深圳的书面要求于投资期限届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受让标的信托单位,并足额支付标的信托单位转让价款。

《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金额最高可达5.67亿元,占东方网力 2017 年年报经审计净资产的15.68%,达到2014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重大交易标准,构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

东方网力未按规定在2017 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回购协议》。 

证监会于是对东方网力以及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员,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1. 对东方网力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

2. 对刘光给予警告,并处以 75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25 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 50 万元;

3. 对赵永军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4. 对张新跃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罚款;

5. 对蒋宗文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6. 对张晟骏、张晨、张睿、金毅敦、郭全中、张健、郭军、尹丽、陈诗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东方网力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立案调查已经结案,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东方网力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未触及相关规定中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无需申请停牌。 

除了这个罚单落地以外,东方网力还在11月27日发布了另外一个重要公告。

东方网力近期在持续推进与警视达股东沟通和谈判的工作,但其实,该意向协议在近日已经到期,双方就续签事宜还在进行磋商。

但是《收购意向协议》是否会续签,尚存疑,另外,东方网力本身资金有限,现金流紧缺,如果找不到融资机构,无法筹措足够资金,这次收购也难实现。

目前,东方网力这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交易方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

有律师表示,东方网力涉嫌信披违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前办理索赔预登记,他们将代理受损投资者依法起诉东方网力索赔。

东方网力罚单落地的前情回顾:

东方网力成立于2000年,在这20年的发展中,通过视频联网、视频结构化、图像综合解析、人脸识别、视频侦查、智能安防社区等核心技术领域产品,将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公安、交通、智慧社区、教育、医疗、金融、司法、能源等领域。

2017年,根据国际知名调研机构IHS报告显示,东方网力在VMS(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市场占有率再度跃居全国第一、全球第三。

紧接着在2018年,东方网力就陷入了高额的公司资金被个人占用的内控风险中。

随后,东方网力自行披露《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年度、2019年度向供应商支付无实质业务支撑的预付款,部分款项流向原实际控制人刘光,构成资金占用,其中2018年日最高占用余额为5671万元,2019年日最高占用余额为1.97亿元。

2019年3月,东方网力发布公告,接实控人刘光、持股5%以上股东蒋宗文的通知,两人已与四川省川投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信产)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2019年9月3日,东方网力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川投信产”,公司实控人由刘光变更为四川省国资委。

四川国资入主后,东方网力便“天雷”不断。2019年8月以来,公司陆续爆出巨额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违规事项,四川国资不幸“踩雷”。

2020年9月14日,东方网力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提到,自2020年9月15日开市起,东方网力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东方网力”变更为“ST 网力”,截至发布公告之日起,公司对减少违规担保余额尚未有明确解决方案,且预计2020年10 月12日前不能解决。

东方网力2020年1-9月实现总营收1.22亿元,同比下降7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51亿元,同比下降36.30%。

同时,第三季度总营收为5565万元,同比下降42.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76亿元,同比增长19.19%。

关于2020年全年业绩变化原因,东方网力表示:因公司涉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立案调查,目前资金占用金额、偿还方案尚不确定,预计对报表数据影响无法准确预计。

有业内人士分析,东方网力主营业务收入市场规模有限,需要维持高增长,就必须通过下游并购,才能更广泛和精准地获取用户流量,从而在智能安防领域稳住一席之位。

于是,“长短期负债+体外并购驱动”,给东方网力带来了巨大的经营压力,从上市开始的并购业务驱动,让公司的股本质押扩张已经无法回头。 

东方网力目前存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2019 年度业绩大幅亏损、2020年上半年业绩亏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重大事项。 

有业内人士推测,如今的东方网力,面前仍有三条路:或扭亏摘帽,或被并购重组,或继续恶化甚至退市。 

但是,每一条路,都是需要刮骨疗毒、壮士断腕之勇气以及愿意陪跑和承担风险的资金大佬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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