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全反恐配合机制衔接困难
安全反恐机制必须要有明确的权责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目前,轨道交通公安保卫部门和轨道交通营运机构之间的配合机制,以及突发事件出现后各单位的配合机制都相对缺乏。这不但影响平时的日常防范工作,特别是在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上会受到严重制约。在指挥中心建设上表现比较明显,公安指挥中心要想运转得好,对于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做出处置的前提是,要与地铁公司的运营系统在一个平台上操作,这在理论上容易,实际上难以操作。从理论上说,在一个平台上建设很容易,从技术上来说也不难,但难在如何跟地铁系统进行衔接,涉及到机制问题。如果网络之间的衔接多倒一次,就会出现时间上的问题。这个问题还需深入研究。
3、网络通信系统存在诸多不足
网络通信系统的互连互通是整个轨道交通系统的“神经系统”,信息的快速传递是快速发现、处置的基础。
轨道交通公安保卫部门建立了无线通信系统,开设专门频率,基本解决了公安执勤巡逻无线通讯的需要。但为了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突发事故,还应该考虑如下几个方面:第一,从保密角度出发,公安工作的保密信息可能泄漏;第二,能不能达到省厅市局在必要时直接指挥现场警员的要求;第三,现场的警员、轨道运营公司职工之间能否互连互通。当前的无线通信系统还很难达到如上几方面的要求。应通盘考虑如上几个因素,建成公安专用有线无线通信网络系统,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4、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的质量和数量离安全反恐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
轨道交通安全反恐离不开完整的组织机构,包括公安和轨道交通运营公司内部保卫部门。公安组织机构应当是主力,但是目前轨道交通公安保卫部门设备装备、基本的战斗单元——派出所的设置还不能完全满足安全反恐的需要。面对安全反恐处突新形势,还缺乏反恐专业人才和队伍,民警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方面还比较欠缺,更缺乏电脑三维模拟演练、反恐处突与有公共参与的实践演练。
三、轨道交通安全反恐系统构成
轨道交通安全反恐建设如何进行?根据危机管理、安全防范理论,我们认为可以规划为七大系统:1.指挥系统;2.安防系统;3.应急疏散系统;4.网络通信系统;5.网络安全保障系统;6.后勤支援系统;7.力量保障系统。
轨道交通安全反恐系统构成图
1、指挥系统
轨道交通公安指挥系统是轨道交通安全反恐系统的指挥中枢。该中枢是指挥各类轨道警务活动,特别是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机结合的一个实体。指挥系统由人员、设备、场地和综合管理制度组成。它是收集、综合、处理、研判、存储各类警情信息、执法背景信息、警务活动保障信息,以及指挥决策人员作出决策与发布命令的地方。其目标是:收集、综合、处理、研判、存储情报信息;辅助决策;发布命令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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