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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嫌犯全程监控防治刑讯逼供成本太高引争议

2010-06-01 11:03:24 来源:腾讯网 作者:lan 责任编辑: xiaolan 收藏本文

  前不久,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亿万富翁袁宝王景“雇凶杀人”案在辽阳第一次开庭审理,包括亿万富翁袁宝王景在内的4名嫌疑人全部当庭翻供,并一致指称警方在审讯中刑讯逼供。据北京一家媒体报道,嫌疑人袁宝王景在法庭上说,在审讯中他疲劳得难以忍受,当他瞌睡的时候,警察会把他一巴掌扇醒。审讯当中,警察要求他必须按照警察的意思供述,否则,就用矿泉水瓶子砸他,用穿着皮鞋的脚踢他。


  而公诉方出示的证据则表明,警方有关办案人员一致否认刑讯逼供,其中一人还强调说,警察在审讯中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对嫌疑人进行审讯。另据报载,广州警方日前公布说,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在派出所接受审讯时诬告公安民警刑讯逼供,同时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广州警方已经在有条件的派出所询问室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并在条件成熟时进行推广。


  民警:不愿吃“哑巴亏”


  据悉,自收容条例被取消以来,广州公安人员尤其是基层派出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因担心被犯罪分子诬告为不文明执法而产生思想顾虑,而犯罪嫌疑人却抓住民警的这个顾虑,向公安督察部门屡告公安民警粗暴执法。而由于多数派出所没有安装摄像监控设备,公安民警在接受调查过程中,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清白,常常吃“哑巴亏”。


  因此,广州市政协委员建议,公安局各派出所及看守所的审讯室都要安装摄像和录音设备,全程摄录公安人员的审讯过程。而广州市公安局在答复时表示,在部分看守所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了特审室,安装了摄像录音监听设备。而在有条件的派出所也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主要安装在派出所大堂、询问室等地方,以便监控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被留置期间的动态,防止其逃跑、自残、自杀、互殴等事件的发生。


  据私猓某地检察院在办理谢某、陈某贿赂一案时,嫌犯?2小时内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受贿事实。检察机关将此进行了录像录音。但嫌疑人谢某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得知陈某畏罪潜逃的消息后,突然在庭审时否认自己受贿,并诬陷侦查人员对其第一次审讯中进行刑讯逼供,并向上级检察机关控告侵犯他的人权。而公诉人当庭放映了12小时全程摄制的录像,击碎了嫌犯逃避法律惩处的侥幸心理。


  而北京一些检察机关如昌平检察院也已采用数字化摄像视听技术,成功保存了诸如办理拓某某行贿等案件的审讯全过程。


  派出所:治标不如治本


  但针对这一话题,记者在基层公安机关却听到了另一种声音。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目前大多数派出所内,为了防止嫌疑人自杀、自残、逃跑,都在留置室内设立了监控设备。但如果在所有派出所为了询问嫌疑人安装监控设备,数量将会非常巨大。对于资金本就紧缺的公安机关来说,从何处寻得这笔资金显然是个巨大的难题。


  一位曾任派出所副所长的警官告诉记者说,派出所的职责并不单纯是办理刑事案件,更多的是服务于社区居民,目前,所以很多派出所并没有设置单独的审讯室,即便遇到刑事案件需要制作笔录,也往往就在民警的办公室内。假如在这样的地方设置监控设备的话,许多到派出所解决民事纠纷的居民将会缺乏私密感,也是对当事人的不尊重。


  一位基层民警则表示,与其花费巨资安装监控设备,不如切实提高民警的素质。假如单独在一间“审讯室”内安装监控设备,以派出所目前的繁忙程度,不可能安排所有的笔录都去一个房间制作;甚至不排除有人会故意避开有监控设备的房间,所以治标不如治本。


  此外还有民警提出,在一些案件中嫌疑人翻供或是对民警诬告,有可能发生在几个月以后,甚至到起诉出庭时已经过了大半年。那么派出所内的监控内容该保留多长时间?这是不是一种资源上的浪费呢?


  专家:会影响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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