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春华
【中安网讯】济南市概况:济南又称“泉城”,是中国东部沿海经济大省山东省的省会,全省政治、文化、经济、金融、教育中心,位于山东省中西部,具有2000多年的历史,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济南是国家批准的沿海开放城市和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之一;中国七大军区之一的济南军区本部;中国16个铁路局之一的济南铁路局本部。
全市总面积达8227平方公里,辖六区、三县、一个县级市,2008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约700万,其中市区人口353万;200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017.42亿元。济南是“全国城市综合实力50强”和“全国投资硬环境40优”的城市之一。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于2009年10月16日-28日在济南举行。
济南市是全国首批四个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全国第二批38个科技强警示范城市之一。公安部将济南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思路,完善城市动态监控系统和区域报警系统的经验,确定为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建设“济南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可以说,济南市为后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和范本。济南市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方面都有哪些经验?为此,记者专赴济南,采访了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春华。
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长远规划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
徐春华副局长介绍,2004年初,公安部启动“城市综合报警与监控示范工作”,确定济南市为“全国城市报警与监控示范工作”四个(其他三个城市分别是北京、杭州、苏州)试点城市之一,后将济南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思路,完善城市动态监控系统和区域报警系统的经验,确定为报警监控系统建设“济南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既是公安机关构建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重要内容,同时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系统工程。近年来,济南市公安机关需要按照“政府领导,公安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的思路,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的总体状况,不断扩大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覆盖面,推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逐步构建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被确定为报警监控系统建设试点之后,济南市公安机关在全面梳理警方现有资源和社会有关部门掌控资源的基础上,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于2005年9月,济南市公安局与市综治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技防报警监控系统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全市技防监控报警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建设原则,即在充分考虑济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基础上,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高起点规划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公安机关从服务实战和深化应用出发,着力建设基础共享平台,在有效整合公安现有内部资源和社会资源,提出长远发展规划。他们按照省公安厅提出的“四级监控、三级联网”要求,依托公安网建立了市局、分县(市)局、派出所三级监控中心(平台)和三级传输网络,以市局监控中心为龙头、以分、县(市)局监控中心和派出所监控管理平台为骨干、以省城主要街面、城区主要出入口、案件多发路段和公共复杂场所为防范重点,实现了监控资源共享和网络化管理。通过建立三级联网的社会治安动态监控体系,有选择、有重点地接入公安机关自建的和能够掌控社会面动态治安的监控图像资源,以场景切换、图像调取等方式,满足市局、分县(市)局、派出所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部位动态社会治安的监控需求,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机关的监控覆盖面。
目前,市局、交警支队和12个分、县(市)局均建立了报警监控指挥中心;116个派出所建成了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安装监控摄像机5500多个,其中80多个城区派出所建成监控中心(室),占全部城区派出所的87.5%,另有40多个具备条件的农村派出所建成了监控平台;纳入公安机关管理的监控探头达到6万余个;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覆盖了市区96个重要路口、11个省市首脑机关周边及2000多处治安复杂场所、部位、路段;交警支队680路视频覆盖了185个重要路口,295路卡口,20个重要部位和180路闯红灯监控系统。
精心组织,全面推进系统建设
党委政府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是济南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顺利开展的关键。济南市公安局党委在报警监控系统建设中,坚持树立科学防控观,把加快报警监控建设作为“科技强警”的增长点和“平安济南”建设的推进器,摆到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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