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各地公安机关在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本着边建边用、服务实战、突出实效的原则,循序渐进地开展系统建设。许多城市系统建成以后,在实战中发挥出了显着的功效,为各级公安机关打、防、控、管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全省发案率明显下降,以福清市(全省试点县市)为例,2007年系统建成后,城区发生街面两抢案件比2006年同期下降了36.1%。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2008年,福建省共计投入5亿元开展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其中公安自筹建设资金3亿多元,已建成10个设区市级监控中心,72个县级监控中心,全省公安自建视频监控点约3万个,基本覆盖了全省主要城市大部分主干道路、治安卡口及公共复杂场所。对构建平安福建,和谐社会,助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福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经验
将系统建设纳入“平安福建”建设计划:为推动全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顺利开展,在系统建设初期,省公安厅科技处就积极协调省政法委,并通过省政法委组织召开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网络运营商等单位组成的协调会,统一思想,将系统建设纳入“平安福建”建设计划,明确了在项目建设中公安机关的主导地位。
自2006年以来,全省9个设区市中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三明、宁德等7市将系统建设纳入当地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系统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
试点先行,稳妥推进:鉴于福建省没有全国性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指22个部级试点)的实际,2006年初,在充分调研和权衡的基础上,他们将省公安厅和科技厅确定的马尾、福清、思明、石狮、芗城、长泰、将乐、新罗、上杭、顺昌等10个科技强警示范县(市、区)作为福建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试点单位,结合创建科技强警示范县(市、区)的工作,试点推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从而为全省系统建设探索经验。2007年至2008年,结合科技强警县(市、区)创建工作,各地开始卓有成效地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在此期间,省公安厅科技处先后两次各组织两批调研、考察组(成员包括各个设区市代表),对10试点单位的建设情况进行考察,互相交流试点建设经验。
2006年5月,他们利用公安部科技局(现科技信息化局)在福建省举办全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信息管理与应用平台培训班的机会,对各设区市具体负责系统建设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培训。
试点先行,稳妥推进,使福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少走了许多弯路。10个试点县(市、区)经过努力探索,在一定程度上为全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提供了较成熟的经验。
系统建设引入工程监理机制:技防工程建设,点多面广、参与企业多。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福州市比照大型工程建设的做法,引进工程监理机制。工程施工中,由监理公司及时对工程建设施工情况开展现场监理,每周报告工程监理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规范了整个项目的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监理公司监理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负责前端设备安装和线路铺设承建单位进行整改,从而使工程质量得到保障。这一做法,相信对今后技防工程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系统建设中存在和有待改进的问题
当然,同许多地方一样,福建省在系统建设中也存在一些有待完善和改进的地方,因为大规模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毕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安全问题:部分监控系统通过互联网方式组建,给系统集成平台及图像信息资源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缺乏统一规划:由于全省没有统一的规划,各设区市间缺少统一的技术协调,制约了相互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难以形成面向各级政府和公安实战的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平台。
建设质量问题:有的地方在系统建设过程中,没有经过全面调研与论证,自行修改建设方案;有的在建设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标准,造成报警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不能有效联动,图像不能实时传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有的没有严格执行招标规定,一味地追求所谓低价,使用的产品把关不严,致使不合格的产品用到系统建设中,降低了系统的质量。
系统验收问题:部分系统建成后,未按标准要求进行系统检测和验收。
可持续发展问题:系统建设的巨额投入,给各级政府的财政带来巨大压力。各地对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基本上是作为一个阶段性的任务来完成,没有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由于近几年来快速发展,一时难以形成相应配套的管理制度、经费保障和技术维护队伍。
实际上,福建遇到的这些问题也是许多地方遇到的共性问题。
加快安防立法,推动下步建设
自国家《行政许可法》出台后,福建同许多省市一样,安防设计施工资质、工程方案论证、验收等行政审批权取消,这就意味着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管理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
林华美处长介绍,为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省公安厅科技处正在积极开展地方法规申报工作,推进安防立法申报进程,省厅科技处积极协调福建省政府法制办,争取早日修订出台《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7年至今,省厅科技处多次陪同福建省政府法制办领导到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等设区市开展《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令修订调研活动。同时,积极开展《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人大立法申报工作。
林美华处长告诉记者,下一步省厅科技处将对各设区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平台进行调研,同时督促建设速度较慢的城市,加快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进程。在今后设区市报警监控系统增点扩面、扩大覆盖率的基础上,将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向农村地区重点推进。
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关系密切,台湾同胞中80%祖籍福建。海峡两岸关系正在不断改善,交往日益频繁,这些都有利于促进福建经济发展。国务院批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对促进福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性机遇。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必将对“平安福建”提出更高的要求,也必将促进福建全省城市与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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