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监控招标
项目名称: 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安全防范监控系统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09〕230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监控保安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营业执照中具有监控设备或安防经营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承诺的在中标结果预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主要设备(主要设备为:摄像机、硬盘录像机、数码编程分区控制器)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或经销证明; 3、投标人必须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三级或三级以上(非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的备案资料); 4、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品牌在广东省信誉良好,并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 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6、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附加说明:1、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购买标书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2)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3)银行开户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ISO9001/14001认证(如果有)。2、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3、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疑义的,请于开标三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09年06月01日 08: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09年06月23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采购文件售价(元): 150.00(自带有“银联”标记的借记卡刷卡缴费)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09年06月24日 08:3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9年06月24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开标时间: 2009年06月24日 09:30
开标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经办人名称: 黄艺兰
联系电话: 2280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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