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警用专项设备招标(河南)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8]294号
二、采购项目:警用专项设备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100元/份(人民币)。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12月24日下午15: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 王先生 0379-63205572(传真) 63212635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相关阅读
征稿:
为了更好的发挥CPS中安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中安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安防企业、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投稿邮箱: cps-tougao@cps.com.cn(查看征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