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装备刑侦设备和监控设备项目招标(河南)
一、招标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08]111号
二、招标项目:驻马店市政法装备项目刑侦设备和监控设备。
三、投标方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A、B、C包供应商需提供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警用装备产品销售许可证》;D包供应商需提供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安防资质证书。
四、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2月2日至2008年12月23日。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丰泽路中段)。
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12月24日15:00 时。
六、开标时间:2008年12月24日15:00 时。
开标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文明路1388号)。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投标。
(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标书)
七、联系人:
招标代理方 电话:0396-2688668
监督方 电话:0396-2610822
电话:0396-260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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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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