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办公楼消防系统设备招标(湖南)
一、 招标编号:TPBAG(2008)005-8
二、招标内容:
郴州卷烟厂办公楼拆除原有消防系统、新消防系统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开通(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
招标文件从即日起至2008年11月28日下午,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每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2008年12月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况下的投标恕不接受:①逾期收到;②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郴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标地点:郴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材料、设备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如无消防资质,也可两家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具有消防资质的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或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取得主要材料设备(指消防报警设备、消火栓、消火栓箱、水喷头沟槽件)的授权书;
2、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认证证书;
4、建造师具有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招标法规、政策的记录。
七、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证件
①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②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③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请投标人购买标书时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以备验证,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时其报名将被拒绝。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还需提供联合体另一方的营业执照和联合体协议原件。
招 标 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七里大道3号(郴州卷烟厂)
联 系 人:黄俊英
电 话:0735-2229602 传 真:0735-2229615
招标代理: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建设局旁郴州汽车配件市场一栋501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5-2162156 传 真:0735-216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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