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采购
摘要: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7-ZB0391。
2.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1。
4.招标内容:本项目包括以下三部分:
第1部分(监控设备采购):室内彩色半球定焦摄像头44个,彩色枪形摄像头78个,彩色高速变焦智能球5个,室外摄像头配备防雷装置76套,红外线感应报警装置20对,红外报警主机1台,一防区地址码20块,1KVA/2小时不间断电源10套,16路硬盘录像机(DVR)(含管理软件)8台,监控管理电脑(含LCD显示屏)2套,计算机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系统(200客户端)1套,300G DVR专用硬盘36块,21"纯平彩色监视器8台,15KVA/2小时不间断电源1套,摄像机电源122个,16路光端机2对。
第2部分(监控工程施工): 12芯室外单模铠装光纤5千米(包含埋地施工及辅助材料),开挖路面施工1500米,工程手井施工40个,监控工程施工及所需的其它线材和辅材,包括:视频线、电源线、控制线、报警控制线、中转箱、室外不锈钢立杆等。
第3部分(监控机房工程施工及系统集成):分体式空调(2匹单冷分体式,带断电补偿功能)2套,分体式空调(2匹单冷分体式)1套,控制键盘2套,摇杆2套,机房防雷接地系统1套,机柜2套,显示墙柜1套,控制台1套,1米高资料柜1个,1米高储物柜1个,1米高拖鞋柜1个,防静电地板施工20平方米,玻璃隔断墙、门10平方米,及监控系统安装及集成。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供货、施工、调试和验收。
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包括备案证);
(4) 投标人2004年以来具有监控系统或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7年11月29日起(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1楼。
10.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7年12月20日下午2:30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二会议室。
13.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东秀路143号;电话:86441492。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020-38825650
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020-3882561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7-ZB0391。
2.项目名称: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1。
4.招标内容:本项目包括以下三部分:
第1部分(监控设备采购):室内彩色半球定焦摄像头44个,彩色枪形摄像头78个,彩色高速变焦智能球5个,室外摄像头配备防雷装置76套,红外线感应报警装置20对,红外报警主机1台,一防区地址码20块,1KVA/2小时不间断电源10套,16路硬盘录像机(DVR)(含管理软件)8台,监控管理电脑(含LCD显示屏)2套,计算机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系统(200客户端)1套,300G DVR专用硬盘36块,21"纯平彩色监视器8台,15KVA/2小时不间断电源1套,摄像机电源122个,16路光端机2对。
第2部分(监控工程施工): 12芯室外单模铠装光纤5千米(包含埋地施工及辅助材料),开挖路面施工1500米,工程手井施工40个,监控工程施工及所需的其它线材和辅材,包括:视频线、电源线、控制线、报警控制线、中转箱、室外不锈钢立杆等。
第3部分(监控机房工程施工及系统集成):分体式空调(2匹单冷分体式,带断电补偿功能)2套,分体式空调(2匹单冷分体式)1套,控制键盘2套,摇杆2套,机房防雷接地系统1套,机柜2套,显示墙柜1套,控制台1套,1米高资料柜1个,1米高储物柜1个,1米高拖鞋柜1个,防静电地板施工20平方米,玻璃隔断墙、门10平方米,及监控系统安装及集成。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供货、施工、调试和验收。
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包括备案证);
(4) 投标人2004年以来具有监控系统或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7年11月29日起(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1楼。
10.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7年12月20日下午2:30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二会议室。
13.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东秀路143号;电话:86441492。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020-38825650
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020-3882561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
关键词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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