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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监控系统招标(广东)

2007-11-27 00:00:00 来源:www.cps.com.cn 责任编辑: boxer8888 收藏本文
摘要:

    1. 项目编号:GCJD2007097-1103

    2. 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01

    治安监控系统

    一项

    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合格供应商的准入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1千万元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服务的投标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项目开发成功经验,有较强的技术实力以及稳定的技术人员队伍;

    4)具有省级颁发《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通信工程实施经验;

    6)投标人必须具备按照招标项目实施要求按时开通业务的能力;

    7)投标人必须在具备提供本项目光纤网络、传输网络、数据网络或自有通讯网络资源;

    8)投标人必须在广州或佛山地区有常驻机构,具有完善的施工组织、监督管理及可靠的后续维护、技术支持机制,并能全面贯彻通讯线路施工、维护管理的有关标准。

    4.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址:2007年11月23日起至2007年12月12日17:00(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建设大厦副楼3楼。

    5. 采购文件售价: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接收评审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07年12月18日9时15分(北京时间)至2007年12月 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止 ,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评审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 接收评审响应文件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投标工作中心323会议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建设大厦副楼3楼)。

    8. 评审开始时间/地址:2007年12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投标工作中心323会议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建设大厦副楼3楼)。

    9.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及优盘,经我中心审核合格后予以发放: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2)《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其他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3)具备光纤网络、传输网络、数据网络或自有通讯网络资源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4) 业绩证明文件即合同书的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5)在广州或佛山地区内常驻机构的有效证明(加盖红色公章);

    (6)《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10. 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放弃本次投标活动,则须在评审开始时间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投标工作中心。

    1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拾万元,投标单位必须在送交投标书的当日以支票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投标工作中心

    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建设大厦副楼3楼

    联系人: 黎先生 何小姐

    电话:0757-86794311 0757-81286550

    传真:0757-86794311

    邮编:528251

关键词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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