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视频监控设备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海宁卫生学校和海宁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就视频监控设备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HZF2007126
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一:视频监控设备1批
标项二:视频采集设备1套、监控摄像头2个。(供应商须对所有标项投标)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价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11月22日至2007年11月30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0:30
下午:13:30-16: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3、询价文件售价(元):100(售后不退)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07年12月5日 9:30
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七、报价时间:2007年12月5日 9:30
八、报价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0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⑵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www.zjhnztb.com网站:资料下载)、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以银行汇票、现金等形式于申购询价文件时交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如下:
帐户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帐号:902101800200002663
开户银行:嘉兴市商业银行海宁支行。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
联系人:沈月萍
联系电话:0573-87289211
传真:0573-8728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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