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超速及人像智能查控系统)工程招标(吉林)
根据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于2007年8月13日,就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采购“电子警察(超速及人像智能查控系统)”工程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因参加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现经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重新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为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劳力、设备、材料、施工和服务。
一、项目编号:JLZC2007-285
二、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采购“电子警察(超速及人像智能查控系统)”
三、采购内容:“电子警察(超速及人像智能查控系统)”工程
四、项目预算:100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含)。
3、投标人应具有承建与本项目规模、性质相似项目的经验(以合同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六、谈判语言:中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10月22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陆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八、确认参加谈判截止时间:2007年10月22日15:00时。
请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谈判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谈判。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谈判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谈判,将失去参加本项目谈判的资格。
(2)只有按规定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才可以参加谈判。供应商可以直接携带所要求的文件材料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登记,也可以登录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注册登记,但必须在网上注册成功之日起10日内(或者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将注册登记文件材料送达或者邮寄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并签署《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协议》。
九、接受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及谈判预备会议时间:
(1)接受报价文件时间:2007年11月1日上午8:30至9:00。
(2)报价截止时间(谈判预备会议时间):2007年11月1日上午9:0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报价地点及谈判预备会议地点: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301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三楼)。
十一、谈判保证金:10万元。
十二、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孙力 电话:0431- 88904817
传真:0431- 86767327 邮政编码:13005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安路支行
帐户名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16073938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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