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公务车辆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将全部使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而不再用现金缴费。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有关规定,绍兴市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将于年底前安装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从而实现ETC支付。
“之所以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促进节能减排、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通行费支付管理。”市公路部门有关人士说。
此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根据这一通知,我市市级党政机关、县(市、区)党政机关、全额拨款单位,须于2011年12月底前全部安装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用于支付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公务车辆参照本通知执行。
随着ETC的安装,从2012年1月1日起,相关单位原则上将不再报销公务车辆在本省范围内的高速公路现金缴费通行费票据。
目前,我市各县(市)均已开通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车道,分别是杭州湾环线(杭甬)高速绍兴、柯桥、上虞主站、上虞副站出入口,沪昆(杭金衢)高速杨汛桥、诸暨出入口,常台(上三)高速嵊州、新昌出入口。诸永高速的诸暨东出入口ETC车道已进入调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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