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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实践和思考

2011-05-05 15:41:02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责任编辑: cpslili 收藏本文
   近年来,潍坊市公安局滨海分局一直在积极开展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目前已建成并使用的各类信息应用系统近已经发挥出了较大作用。特别是视频监控系统建到了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使基础工作信息化迈出了较大步伐。但就全区而言,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无序和一些方面的“短板”问题。现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就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谈几点浅见。

  一、“有共识”是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基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资金、物资的大流动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光靠过去的人海战术、手工劳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打击犯罪、预防犯罪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要。当前急需用科技手段来提高我们的打击和防范能力。现在高科技犯罪和智能型犯罪比较突出,受影、视传媒中警匪片的影响,许多新的作案手段不断翻新,严峻的形势发展使公安工作对科技的需求也将越来越高。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安机关破案率的高低,最终取决于我们的科技水平。近几年公安机关运用DNA比对、指纹鉴定、信息检索等现代化的手段去侦破案件、预防犯罪,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案件和高科技犯罪,效果已经在公安工作手段中得到充分体现。实践证明,加强信息化建设已显著提高了我们的打击和预防能力,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公安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

  公安信息化是一场新的“警务革命”,它不仅带来了公安工作在观念上的改变,机制上的创新,同时也是未来警力和战斗力的主要增长点。公安信息化就是要促进信息技术和公安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而这种结合,要求我们在思想观念上要不断更新,现行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要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如今的“网上追逃”、“网上打拐”、“网上办案”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通过实践证明,各项公安业务应用系统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广大公安民警对公安信息化出警力、出战斗力的现实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既为公安信息化奠定了思想基础,又必然挖掘和改善了公安信息化的警力资源。

  因此,充分认识到公安信息化是提升警务效能、推进公安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先导。一方面,要有公安信息化是方向、是趋势的共识。时代发展要求公安机关务必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信息化就是推动和促进公安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必然选择。适应时代的要求,公安警务必须实现从静态到动态、从粗放到集约、从模糊到精确、从被动到主动、从低速到高效的转变。信息化是实现上述转变的桥梁和保障。其为桥梁,是因为信息化能有效地对现有的信息应用系统进行大整合,实现信息高度共享,成为聚集力量和智慧的纽带和枢纽;其为保障,是因为信息化开启了信息智能研判,成为实现社会治安动态管理,有效主动治安、快速反应、精确打击的杀手锏,其发挥出来的巨大现实作用不可替代。另一方面,要有公安信息化是公安发展内在要求和客观必然的共识。公安事业要有新发展,有快发展,有大发展,必须要有公安信息化作支撑,特别是在加强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侦技术和视频监控技术等侦查破案支柱建设上要有新突破。当前,公安事业发展面临的两大难题决定了我们必须用公安信息化来破解。一个是警力严重不足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从现阶段看,只能探索无增长改善警力的办法,而且还要在为基层一线民警松绑减负的情况下实现无增长改善。信息化是解决警力不足的现实之路。我们能够向信息化要警力、要素质、要战斗力。另一个是经费严重不足问题。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公安事业发展与经费瓶颈制约的矛盾相对突出并将长期存在,这就决定了必须探索实践低投入高产出,省力、省钱又省时的办法。信息化是解决经费不足的现实之路。过去,我们因为受信息化建设不足的制约,在案件线索摸排、追缉逃犯等方面,往往使用“人海”战术,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效果还不好。有了信息化,我们就能在网上串并案,就能在网上直接破案,就能在网上追逃,从而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极大增强警务效能。

  二、“会领导”是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前提。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落实在公安机关就是战斗力。公安信息化建设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即通过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人民生活。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部分,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确保国家政治稳定的客观需要。公安信息化建设要服务、服从于公安中心工作和社会经济现实斗争,这是公安信息化工作的“生命力”所在。公安信息网络的建成,为侦察破案、打击犯罪所带来的巨大的成效,网上追逃,已经实实在在地显示了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如果没有这个信息网络,能取得这样大的成绩是不可能的。同时,加快公安信息化建设也将有力地促进公安执法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增强公开性、透明度,有利于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从制度上、机制上有效避免各种弄虚作假、徇私枉法、管理不严现象的产生,保障各项公安执法和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安队伍的廉洁。因此,加快公安信息化建设步伐,不但会促进整个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进程,还能满足其他执法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的需求,进而为全社会提供必要的基础信息服务。

  近年来,潍坊滨海公安机关在硬件的保障和软件的支持两方面加大投入,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真正适应了市场经济人、财、物大流动的形势,110电脑报警服务台与火警、医疗救助警的“三台合一”,提高了机制的科技含量,拓展了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领域。特别是目前该局以社区和农村警务室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强力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探索出了四条新的路径。一是探索出了高新科学技术与基层基础工作结合的新路径。高新科学技术在公安机关的应用,已经有了相当成功的范例:如户证部门的人口管理、交警部门的车辆管理,刑侦部门的情报信息管理等等,特别是在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全面推广基层警务信息平台后,有力实现了“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这一目标。二是探索出了促使警力下沉的新路径。过去社区民警很难沉的下去,有的虽然沉下去了,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整天无所适从。而如今社区和农村警务信息平台全面推广后,社区民警下警区的首要职责就是采集基础信息,不断丰富信息平台的内容,适时更新信息,而后加以充分的利用。三是探索出了基础信息直接为打击、预防犯罪服务的新路径。农村警务信息平台的创建,在单警手中,它是民警的“电子笔记本”,如果用网络把它整合起来,它就是“电子档案室”,应用起来,它就是“处理器”。有了这样的信息库,公安机关制定预防犯罪措施,就有了可靠的信息数据作支撑,查破案件就有了取之不尽的信息来源作依托。四是探索出了降低基层派出所运行成本的新路径。社区和农村警务信息平台的充分利用,使社区民警的工作效率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以前几人做的事情,如今一个人就可以轻松自如地完成,明显地为基层派出所节省了警力,也就节省了成本。

  由此肯定,公安信息化是一场警务革命,这场警务革命的发生源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源于警务的进步与发展。因而公安信息化也只能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推动警务的进步与发展,而绝不能迟滞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延缓警务的进步与发展。对公安信息化的建设及应用,从上到下的组织领导者都必须要有“会领导”的眼界、能力和水平。一要有眼界。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乡镇要有县级的眼界,县级要有市级的眼界,市级要有省级的眼界,切忌眼界的局限导致信息化的短视或盲动。二要有能力。公安信息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组织领导者必须要有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的能力。如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及应用,要能够确定切合实际的明确的工作目标,按照既定目标设置各级合理的工作职责与任务,选择投资省、见效快、易掌控的建设模式等。 三要有水平。组织领导者要有“兼顾两头”、统筹规划的头脑,既要将最高层次上的抽象概念弄清楚,又要将最一般层次上的具体行动想明白。要善于倒着想、顺着推,全方位谋划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上,规划既要全面,又要细致;既要有前瞻性,又要有现实性;既要有远景目标,又要有分阶段实施规划。确定一个思路,同时想到如何执行;确定一项工作,同时关注操作和执行的办法等。要把人、车、房、路、网五个要素都考虑进去,对推动和促进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共享,既要舍得投入,又要厉行节约;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整体推进;既要贴近实战,又要面向未来。

  三、“重人才”是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最重要的环境氛围。一方面,要尊重信息化“化”来的人才。

  在建设公安信息化的过程中,要有一批专业技术人员来研究公安业务流程,提出流程优化的重组方案,消化吸收引进的软件系统,才能保障公安信息化真正发挥作用。公安机关技术人员短缺,多年来疲于应付本职岗位上的设备管理和维护,没有时间进行培训,致使技术落后,知识陈旧,面对新知识、新技术往往力不从心。在此情况下,我们可以利用社会力量,把老师请到单位,边工作边培训,或者聘请相关专业领域的拔尖人才做顾问,在工作中学习。

  通过社会化,可以利用社会力量,为公安信息化建设出谋划策。在我局实施的几个大项目中,从方案设计到工程实施以及最后验收,在每个关键阶段,我们都聘请专家来把关,确保项目按计划、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

  利用社会化手段解决公安信息化工作人才问题的一个很好的模式。公安机关是行政编制,在经费和人员等方面受到很大的限制,不利于建立技术人才激励机制。建设信息中心,可按事业单位组织人员,从事技术研发和运行管理,可以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使公安机关的技术人员与社会上的技术人才实现有效交流,从而建设一支既熟悉公安业务、又具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公安信息化人才队伍。

  信息化为人才施展才华搭建了平台,提供了舞台,同时又依赖人才、吸引人才、聚集人才。要出台和落实科技强警措施,形成科技强警的氛围和常态。同时,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联系,掌握信息化发展方向,不断丰富、拓展公安信息化内涵。通过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构筑公安科技人才高地。另一方面,要尊重信息化“化”出的人才。随着公安信息化的向前推进,必然在公安队伍中造就和培养出一批信息化人才。信息化“化”出的人才与“化”来的人才同等重要,不可偏颇。只有信息化工作的推进与信息化人才的成长互为依托,公安信息化才有强大的人才支撑,公安信息化人才成长才有适宜的土壤和条件。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公安机关必须强化全员科技培训,开展岗位科技练兵,使花费大量资金建设的各类设施、设备系统高效运转起来,切实发挥实战效能。建立将科技培训纳入“三个必训”重要内容、公安科技人才库、在公安网页上开辟“公安科技”专栏、科技应用奖惩等制度。形成可操作性强的科技应用标准评价体系,开展评选公安科技拔尖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强警示范单位和个人、基层科技服务、外聘科技人才等活动。对操作技能达不到标准的民警实行离岗培训,迫使其提高科技应用水平。

  四、“为实战”是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为实战”,公安信息化才“化”得起来。

  “为实战”,公安机关就必须把握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找准公安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位置,赋予公安信息化“为实战”的新内涵。“为实战”,务必坚持信息主导警务理念,通过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综合和研判,用信息直接指导服务实战,确保实战始终朝着最有利于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纵深展开。而被实战反复证明了的神奇的信息化,也一定会被不断开发升级,增添功能,且更加简便,更加高效,成为不死的常规武器。“为实战”,公安信息化才“化”得持久。一切脱离实战的想法和行动都是行不通的,公安信息化一旦脱离实战,就成了不中用的花钱机器。而紧贴实战、服务实战的信息化,带来的不仅是警务效能的极大提高,而且会带来广大民警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对信息化的热切期待和百般呵护。如2009年,滨海分局借助社会力量,以很少的投入建成了警务移动综合查询系统和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开通以来,直接为一线民警提供查询信息5000余条,协助破案1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如今,这套系统已经成了滨海公安一线民警的“贴身武器”。紧贴实战,还要有“远见”。公安信息化不仅要满足现实斗争需要,而且还要具备前瞻性,敏锐觉察到公安实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更新的需求,通过预留接口、开放平台等方式让公安信息化能够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展、公安工作的需要不断升级,从而不断满足今后实战的需要。

  五、“有动力”是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基本保证。

  动力哪里来?要靠信息化的品质激发动力。公安信息化的高品质要体现在“三性”上。一要有实用性。实用性就是要求信息化有用。实用性是信息化的生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没有实用性,就失去了战地和舞台,也失去了掌控它的主人。二要有普适性。普适性就是要求民警会用。没有普适性,信息化就推不开,就会被搁置。信息化大家都能用,都用得了,都用得好,才能被最大限度地激发、利用起来。三要有实效性。信息化有实效性,民警才会想用。近年来,随着实效性极强的公安专网的逐步开通普及,广大公安民警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追逃,充分感受到了信息化的便捷与高效,上公安专网已经成了广大公安民警办案办事办公必不可少的环节和迫切需要,这也是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提速的强大动力与基本保证。要靠信息化的工作机制保护动力。要建立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共享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机制。一要规范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共享。对全警采集、录入、应用、共享的标准、内容、程序、要求都要一一制定操作性强的制度,使全警在信息化建设中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成什么样、干中注意什么。二要推进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共享。要通过抓示范,激发全警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自觉性;通过树样板,激发全警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积极性;通过比速度,激发全警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紧迫性;通过赛质量,激发全警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实效性。三要奖励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共享。通过落实奖惩措施,开展排名比较,奖励先进基层单位、先进民警,鞭策后进基层单位、后进民警,让民警看到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既能够提高效率,减少工作量,又能够得到上级和同志们的认可。同时,也让民警在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中感到有压力,有压力才会产生动力。

  六、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是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立足于服务现实斗争。全面实现“科技强警”战略,必须实现决策、管理和应用的科学化。决策的科学化实质上就是提高公安工作决策的科技含量,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要依据科学原理、科学方法和科学规律决策,建立科学决策的保障机制,正确处理“谋”与“断”的关系,改变过去经验型的决策方式,防止决策的失误。管理的科学化就是要不断完善管理体制,理顺职能,把科技工程、装备建设和公安软实力的组织、实施纳入常规管理轨道,科学合理地配置资源,加速实现科技成果向警力、向战斗力的转化,让公安科技发挥最大的效益。应用的科学化就是摒弃不符合时代要求的观念意识、思维模式和工作机制,锐意创新,自觉、积极和广泛地将科学技术应用于实战、应用于基层,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让科技为公安工作服务,为现实斗争服务。“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目前,以公安信息化建设为载体的“三大建设”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建设一个科学的管理体系和实用高效的运行机制势在必行,真正把信息化工作纳入科学管理轨道,既着眼长远目标,又突出重点,解决当前亟需问题,合理配置资源,加速实现科技成果向战斗力转化,让公安信息化工程在实战中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是基层单位的信息应用能力仍需加大力度。信息化建设不能成为一句空话,要实实在在地应用到一线实战部门中去。建立先进公安科技系统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公安业务需求,以保障快速反应、快速出警的需要。如何利用已建设的科技项目,切实提高运用先进科学技术的能力,为公安现实斗争服务,是发挥系统功能的关键。但从目前看,仍然存在着一种现象,就是已经建成的一些科技项目、科技工程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存在着重建设、轻使用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我们一些领导的应用意识不强,有的领导不了解科技装备和手段在一线实际工作中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总觉得老办法可靠保险,使已经建成的系统或装备使用效率不高;另一方面是民警队伍的整体科技素质还不高,不能很好地使用这些科技装备和手段;同时还有一些科技建设在上项目时缺乏科学的调研和论证,致使这些装备不能很好地适合和满足基层单位的实际需要。

  三是应充分发挥科技人才潜能、普及科技应用能力。目前,公安信息通信队伍的状况还很不适应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需要。突出的矛盾是人员数量很少,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已经影响了信息化工作在一线实战工作中的实施和落实。根据目前的状况,公安科技人才还大量匮乏,就拿我区公安机关来说,虽然近几年新招录了一批新民警,其中计算机、通信专业技术人才也有,但大多数不是专业知识不强,不能胜任工作,就是对高科技知之甚少,甚至一翘不通,无法开展工作,要不就是年龄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这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老化的人才状况越来越不适应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科技强警”必须以队伍的素质建设为基础,基层民警的知识水平及应用现代科技的程度,是公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科学技术只有被基层广大民警所掌握,才能变成真正的战斗力。从整体而言,我们队伍的科技素质还远远不能满足现实斗争的需要。有待于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科技部门广泛引进人才、内部挖潜,使公安信息化工作发展发挥出更大作用,服务于公安工作。

  (作者:潍坊滨海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韩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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