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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用科技打造平安海峡西岸经济区
——访福建省公安厅科技处处长林华美

2010-09-16 08:09:47 作者:丁兆威 责任编辑: dingzwcps 收藏本文
2006年-2008年,福建省共计投入5亿元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对构建平安福建,和谐社会,助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必将对“平安福建”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促进福建全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福建省概况:


  福建简称闽,地处祖国东南部、东海之滨,与台湾省隔海相望,东北与浙江省毗邻,西南与广东省相连。


  福建在历史上是“海上丝绸之路”、“郑和下西洋”、伊斯兰教等重要文化发源地和商贸集散地,福州、厦门曾被辟为全国五个通商口岸之一,泉州曾是古代世界第一大港口。


  全省陆地面积12.14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3.63万平方公里。辖9个地级市、45个县、14个县级市。省会福州,主要城市还有:厦门、泉州、莆田、三明、漳州、龙岩等。


  福建又是着名的老区、苏区,老区分布在全省62个县(市)。


  2008年末,全省总人口360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9.9%;2008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10863.11亿元,人均生产总值30132元。


  福建又是中国着名侨乡,旅居世界各地的闽籍华人华侨1088万人。福建与台湾源远流长,关系最为密切,台湾同胞中80%祖籍福建。


  2009年5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以福建为主体,面对台湾,范围涵盖浙江南部、广东北部和江西部分地区,与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两个经济区衔接,依托福州、厦门、泉州、温州、汕头五大城市所形成的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经济综合体,是一个不同于行政区划的具有地缘经济利益的区域经济共同体。福建省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主体。


  福州是全国首批21个科技强警示范城市之一,泉州是全国第二批38个科技强警示范城市之一。福建没有全国性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指22个部级试点),但福建将本省10个科技强警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作为福建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试点(“3111”试点),在创建科技强警示范县(市、区)的同时,为全省探索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可谓一剑双雕。


  那么,近年福建省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建设总体情况如何?带着这一问题,记者专赴福建,采访了福建省公安厅科技处处长林华美。


  全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情况


  林华美处长介绍,为贯彻实施《全国公安机关2003-2008年科技强警工作规划》,切实提高福建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科技含量,福建省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于2005年7月起组织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2006年,全省9个设区市率先全面展开系统建设工作。


  为推进全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福建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厅长为组长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厅科技处,成员包括厅办公室、交警总队、治安巡警总队及监管处领导。并先后下发了《福建省城市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技术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关于贯彻公安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3111”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为各设区市积极稳妥地推进系统建设奠定了基础。


  在省厅的统一领导下,各设区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各地分别成立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办事机构,调配专业人员,落实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建设经费;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工作,确定设区市系统建设方案,分期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如福州市按照“统一管理,集中建库”的建设模式,自2006年起先后制定了适合本市实际的《福州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指导意见书》、《福州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系统应用管理平台和集中存储系统应用管理软件基本要求》等方案;厦门市制订下发了《2007年度厦门市治安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漳州市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社会面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辖区内公安系统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9个设区市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整合自身建设及社会资源,建立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中心。各县(市、区)通过创建科技强警县(市、区)工作,依托110指挥中心及道路监控系统,整合已建报警、监控系统部分资源,建立县一级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中心。


  目前,福建省各级公安机关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投资主要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自筹、社会投入或电信、联通、广电等网络运营商垫资等几种方式组成,其中福州、厦门两市公安局系统建设实施统一规划,分三期每期投入3000多万元,结合社会投入,整合资源,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但由于受经济基础等因素的制约,各地建设规模、进度不一,经济较发达的设区市建设规模较大,进度也相应较快,如福州、厦门等;反之则建设规模较小,进度也相应较慢,如宁德、南平等。


  福建各地公安机关在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本着边建边用、服务实战、突出实效的原则,循序渐进地开展系统建设。许多城市系统建成以后,在实战中发挥出了显着的功效,为各级公安机关打、防、控、管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全省发案率明显下降,以福清市(全省试点县市)为例,2007年系统建成后,城区发生街面两抢案件比2006年同期下降了36.1%。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2008年,福建省共计投入5亿元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其中公安自筹建设资金3亿多元,已建成10个设区市级监控中心,72个县级监控中心,全省公安自建视频监控点约3万个,基本覆盖了全省主要城市大部分主干道路、治安卡口及公共复杂场所。对构建平安福建,和谐社会,助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福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经验


  将系统建设纳入“平安福建”建设计划:为推动全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顺利开展,在系统建设初期,省公安厅科技处就积极协调省政法委,并通过省政法委组织召开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网络运营商等单位组成的协调会,统一思想,将系统建设纳入“平安福建”建设计划,明确了在项目建设中公安机关的主导地位。


  自2006年以来,全省9个设区市中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三明、宁德等7市将系统建设纳入当地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系统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


  试点先行,稳妥推进:鉴于福建省没有全国性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指22个部级试点)的实际,2006年初,在充分调研和权衡的基础上,他们将省公安厅和科技厅确定的马尾、福清、思明、石狮、芗城、长泰、将乐、新罗、上杭、顺昌等10个科技强警示范县(市、区)作为福建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试点单位,结合创建科技强警示范县(市、区)的工作,试点推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从而为全省系统建设探索经验。2007年至2008年,结合科技强警县(市、区)创建工作,各地开始卓有成效地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在此期间,省公安厅科技处先后两次各组织两批调研、考察组(成员包括各个设区市代表),对10试点单位的建设情况进行考察,互相交流试点建设经验。


  2006年5月,他们利用公安部科技局(现科技信息化局)在福建省举办全国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信息管理与应用平台培训班的机会,对各设区市具体负责系统建设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培训。


  试点先行,稳妥推进,使福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少走了许多弯路。10个试点县(市、区)经过努力探索,在一定程度上为全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提供了较成熟的经验。


  系统建设引入工程监理机制:技防工程建设,点多面广、参与企业多。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福州市比照大型工程建设的做法,引进工程监理机制。工程施工中,由监理公司及时对工程建设施工情况开展现场监理,每周报告工程监理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规范了整个项目的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监理公司监理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负责前端设备安装和线路铺设承建单位进行整改,从而使工程质量得到保障。这一做法,相信对今后技防工程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系统建设中存在和有待改进的问题


  当然,同许多地方一样,福建省在系统建设中也存在一些有待完善和改进的地方,因为大规模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毕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安全问题:部分监控系统通过互联网方式组建,给系统集成平台及图像信息资源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缺乏统一规划:由于全省没有统一的规划,各设区市间缺少统一的技术协调,制约了相互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难以形成面向各级政府和公安实战的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平台。


  建设质量问题:有的地方在系统建设过程中,没有经过全面调研与论证,自行修改建设方案;有的在建设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标准,造成报警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不能有效联动,图像不能实时传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有的没有严格执行招标规定,一味地追求所谓低价,使用的产品把关不严,致使不合格的产品用到系统建设中,降低了系统的质量。


  系统验收问题:部分系统建成后,未按标准要求进行系统检测和验收。


  可持续发展问题:系统建设的巨额投入,给各级政府的财政带来巨大压力。各地对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基本上是作为一个阶段性的任务来完成,没有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由于近几年来快速发展,一时难以形成相应配套的管理制度、经费保障和技术维护队伍。


  实际上,福建遇到的这些问题也是许多地方遇到的共性问题。


  加快安防立法,推动下步建设


  自国家《行政许可法》出台后,福建同许多省市一样,安防设计施工资质、工程方案论证、验收等行政审批权取消,这就意味着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管理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


  林华美处长介绍,为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省公安厅科技处正在积极开展地方法规申报工作,推进安防立法申报进程,省厅科技处积极协调福建省政府法制办,争取早日修订出台《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7年至今,省厅科技处多次陪同福建省政府法制办领导到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等设区市开展《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令修订调研活动。同时,积极开展《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人大立法申报工作。


  林美华处长告诉记者,下一步省厅科技处将对各设区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平台进行调研,同时督促建设速度较慢的城市,加快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进程。在今后设区市报警监控系统增点扩面、扩大覆盖率的基础上,将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向农村地区重点推进。


  福建与台湾一衣带水,关系密切,台湾同胞中80%祖籍福建。海峡两岸关系正在不断改善,交往日益频繁,这些都有利于促进福建经济发展。国务院批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对促进福建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性机遇。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必将对“平安福建”提出更高的要求,也必将促进福建全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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