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南方日报》报道,松花江化工桶刚捞完,武汉长江又发生类似事故。汉江涨水将武汉东西湖区两个油桶厂淹没,厂内3000个化工原料桶在水中浸泡多日。8月2日《大河报》报道,洛阳市个别县先后发生多起家庭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其中14人中毒,2人死亡。山西又见矿难,7月31日凌晨3时许,山西临汾市翼城县一座整合矿井职工宿舍发生爆炸,截至9时,已造成15人死亡,至少20人受伤。还有此前的河南栾川垮桥伤亡事故 以及南京市塑料四厂的厂区发生了管道泄漏爆炸,已经造成12人遇难。这些惨痛事实再次提醒我们:安全,才是最有价值的社会GDP。
是的,安全才是最有价值的社会GDP,只有安全了,有了人的安全、社会组织的安全,我们的发展成果才得以保全和巩固。只有安全了,社会财富和辉煌才能得到更宽敞的施展空间。也只有安全了,人心稳定了,没了哀伤多了笑脸,才能创造出更多的和谐效应。这才是发展的终极意义,积极工作,酿造快乐,享受生活,其乐无穷。
可在风和日丽的环境中,很多人对于安全的预见意识和防范意识,还没有上升到灾害和灾难的高度。或者说,我们忘记了安全事故会在不经意中突然而至。比如武汉的油桶被淹没,吉林已经发生了类似事故,为什么当地政府没有防范于未然,采取积极的有效的措施呢?可能是当事企业认为,自己不会遭遇吉林那样的洪水,结果汉江水却来了,弄得措手不及。灾难降临,“人祸”因素更多。
再比如南京市塑料四厂的爆炸。如此危险的化工项目,竟然建立在居民集中区域。这等于让居民抱着炸弹睡觉。因为早在1993年,国际劳工组织就发布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要求各国政府“主管当局必须制定综合的选址政策,规定拟建的危害设施与工作区和居民区以及公共设施之间要保持适当的距离”,许多国家在建设化工厂时都会预留安全距离。可我们还是懈怠了。不管是因为规划部门的责任,抑或是城建部门的责任,显然都没有将群众安全放到重要位置,这也是一种“人祸”。
“领导要下矿井”、安全责任纳入了行政考核,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监总局统计显示,今年1至6月,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45起,死亡和下落不明764人。这45起重特大事故中,有15起为非法违法所生产导致,占33%。所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忧心忡忡,“这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以及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安全问题,真的一刻也不能放松。谁忽略了,谁就会受到灾难的报复。
只要安全意识强,安全效应就能立竿见影,比如《央视新闻1+1》报道,“三年前的一场洪灾,仅仅是一个卢氏县就死亡、失踪79人,但是,今年虽然洪水比三年前更大,可伤亡却明显减少”。“7月24号0时28分,卢氏县防办监测到全县降雨达到预警时,立即通过短信平台、电话、广播、电视等通报雨情,凌晨3点半,又向全县发出山洪灾害红色预警。从县到乡到村,各级干部入村入户,值班的村支书、村主任敲响铜锣,吹起哨子,把全村村民都喊了起来,就这样,洪水还没到,4万多人已经从危险地段先期转移。”你重视了安全,灾难就会轻易避开,这绝对不是夸张,而是鲜活的安全经验。
安全意识不能是一阵风,想起来了,就刮一阵,它应该是“四季风”,时时刻刻吹拂在有关领导的心头,将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将人本意识落到实处,警钟长鸣,创造出值得期待的安全效应。 (文/雷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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