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杭州市民黄先生收到了一批国庆节的代金券,令他疑惑的是这些代金券越看越眼熟:一眼看去,还以为是人民币呢。昨天下午,记者就此电话咨询了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任何企事业单位不得擅自使用人民币的图案,这是违法行为。
记者发现,黄先生收到的代金券面值为100元,和人民币100元确实有几分相像。从外表看,代金券的长宽和人民币几乎一样,其主体色也使用了类似的红色,除了有阿拉伯数字的“100”外,还使用了和类似人民币上的大写体“壹佰圆”。
市民吴女士也曾收到过这种代金券,她说:“哪张是人民币,哪张是消费券,不仔细看还真的难以分辨。用这样的代金券是不是有点不合适呢?”
昨天上午,根据代金券上的联系方式,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联系上了代金券发行部门――浙江某旅游单位。工作人员很自信地说:“在我们这里,代金券完全可以和人民币一样通用,景区、酒店、农家乐、土特产商店等等都可以。”当记者疑惑地问为什么代金券和人民币很相似时,工作人员认为这只是一种特别的设计,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随后,记者在网络上发现,类似于这种“人民币”版的代金券也曾在浙江其他城市出现过。有些代金券和人民币的相像度更高。
这种做法到底妥不妥?记者电话咨询了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任何企事业单位不得擅自使用人民币的图案,这是违法行为。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13条和29条明确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想第一时间了解安防行业的重磅新闻吗?请立即关注中安网官方微信(微信号:cpscomcn)——安防行业第一人气微信,万千精彩,千万不要错过!!!
网友评论
共有0条评论 点击查看全部>>24小时阅读排行
本周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