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天津)
一、 招标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
二、 工程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公寓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
三、 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五大街与北海路交口
四、 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五、 工程规模:本工程包括1、2、3、4、5、6、7、8、9、10号建筑,其中1、2、3、4、5号为公寓建筑,地上25层,地下两层。6、7、8、9为2层配套公共建筑,其中6、7号建筑为地下一层。10号建筑为地下车库。
六、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 招标范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公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预留预埋管道及接线盒除外)。
八、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 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十、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9年4月30日至2009年8月31日
十一、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二、 报名日期:2009年2月20日至2009年2月26日(10:00--15:30)(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B302室
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建管中心窗口
十三、 报名须知: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能证明其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开标时必须携带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还须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十四、 联系人电话:隋莉颖 010-67805979;022-66281247;建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 022-25202213
十五、 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元,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800.00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同报名地点。
十六、 招标文件获取:进行施工招标的,如果投标申请人的数量在15家以下(含15家),应采取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 / 天津开发区招标站
投诉接待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 / 天津开发区晓园街5号5门
投诉接待负责:靳辉、李守明 / 王 鹏
投诉接待电话:20201319、25201317 / 2532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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