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控系统改造招标(湖南)
一、政府采购编号:NY2008-A005
招标编号:XT2008-A052
二、招标项目:南岳区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本次改造工程是针对原有的模拟电视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使之与衡阳市公安局已建成的治安防控体系统一平台,无缝对接,实现市局对南岳区电视监控系统前端设备的可视可控。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对衡阳市治安防控体系及南岳区原有的监控系统应进行充分的了解,提出合理的技术方案,低成本高效率的实现两个网络之间的整合,确保通过省公安厅组织的实地验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
7、所投编码器及存储设备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3C认证,编码器、存储设备及系统平台软件需提供厂家的授权书原件;
8、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安全防范工程备案等级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9、产品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标书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1月26日,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址: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紫云街建行家属楼14-17号(市政府西门对面)
3、发售价格:400元/份(人民币) ,售后不退(邮购另加EMS费50元/份)。
4、购买标书经办人需持: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系统集成资质证、安防备案登记证、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注:购买标书时需出示以上证件的原件供审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1月27日上午9:30。
七、投标人在递送投标文件同时须按人民币壹万元交纳投标保证金;(转账则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交付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08年11月27日上午9:30。
九、开标地点:南岳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十、招标人地址: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紫云街建行家属楼14-17号,市政府西门斜对面)
联系人:周静、刘红波
电话: 0734-8898260
传真: 0734-8154260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衡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0050401315025082
十一、采购单位:南岳区政府信息办
联系人:欧阳灼 联系电话: 0734-5663759
十二、监管部门:南岳区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旷主任 0734-5677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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