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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渤海地区安防系统集成(工程)商30强评选方案

2011-05-30 10:10:23 责任编辑: pengchan 收藏本文
环渤海地区安防系统集成(工程)商30强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更好的推动安防系统应用,提升安防系统集成及安防工程建设水平,引导安防工程市场健康规范发展、不断满足安防用户的应用需求,引导安防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CPS中国安防论坛.智慧天津高峰会组委会委托研究机构撰写“环渤海地区安防工程市场研究报告”并评选“环渤海地区安防系统集成(工程)商30强”(环渤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山西),以推动和促进环渤海地区安防产业全面发展。评选结果于2011年6月23日在天津赛象酒店举行的“CPS中国安防论坛.智慧天津高峰会”上公布并授牌。

  二、参评方式

  1、 企业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向组委会申报资料;

  2、 由各地技防管理部门进行推荐。

  三、评选程序

  1. 安防集成(工程)企业或各地技防部门,在规定时间向组委会申报资料;

  2. 经过专家评审组依据设定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选。

  四、申报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 2007年6月30日前在中国注册的安全防范企业均可申报。

  2、获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满两年,2009—2010年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年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6000万元(含)以上。

  3、曾主导平安城市及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资格。

  4、企业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防系统集成技术研发体系和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5、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6、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7、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申报材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工程资质证书复印件。

  3、 2009—2010年工程合同总额(注明项目名称)汇总表。

  4、 系统集成技术研发体系和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资料。

  5、 2009---201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纳税证明复印件

  6、 申报表

  六、申报时间2011年4月1日----2011年6月10日

  邮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5号英龙大厦四楼评选办公室收。(邮编 518040)

  咨询电话 : 0755—88309162

  传 真 :0755-88309165

  附:环渤海地区安防系统集成(工程)商三十强候选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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